各位会计学专业双学位的任课老师以及修读同学:
为保证会计学专业双学位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2016-2017-1学期双学位教学工作安排如下,请各位任课老师和修读学生遵照执行。
一、双学位教学课程安排
经与任课教师协商确认,本学期的会计学双学位课程安排在第1-16周,具体课表安排详见附件1(2016-2017-1会计学双学位课表安排),请各位任课老师和修读学生按时上课,会计学院负责教学检查工作。
二、学生选课安排
2016期修读会计学双学位学生选课签名工作的具体时间为第一周周三、周四、周五(8月31日、9月1日、9月2日)的13:30-17:00集中办理,请相关学生院系负责通知本单位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2:2016-2017-1名单),请相关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证件(学生证和身份证)到会计学院办公室(07A503)选课并签名确认,请勿错过确认时间。2014、2015期修读会计学双学位学生将在本学期双学位课上选课签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果已经报名会计学双学位的修读学生没有进行选课签名确认,视为没有选课,不能参加这学期该门课程的学习。
三、学生缴费安排
学生选课以后,会计学院向财务处报送双学位选课学生名单和选课学分数,财务处按每学分100元进行收费;若选课学生没有缴费,学生最后不能参加课程考试,考试没有成绩。
四、双学位课程考试及成绩管理工作
会计学双学位专业课程考试及成绩管理由会计学院负责。具体包括考试安排、监考(含巡考)安排、试卷及成绩存档、学生复查试卷、电子成绩管理等工作。考试中如有考生违纪,将转交教务处学籍科处理。
(会计学院)
2016年8月30日
附件1:2016-2017-1会计学双学位课表安排.xlsx
附件2:2016-2017-1名单.xls
附件3:2016期学生选课签字注意事项.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