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届本科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相关工作的通知
一、开题报告的提交
按原工作安排,2016届毕业生应于2016年12月20日前提交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各位论文指导教师于2015年3月11日前向教研室主任提交修改过的纸制开题报告,
2016年3月22日(第四周周二)前,各教研室主任负责审核、退回、复审(实行完全责任制),并汇总提交开题报告到教学秘书办公室。各位指导教师将修改过的所有开题报告通过会计学院OA驱动系统提交电子版压缩文件(每份开题报告的文件名为:学号+姓名+论文题目)。
二、2016届毕业实习资料上交的时间节点约定
1.2016届毕业生按教学进度应于3月25日(第四周周末)结束毕业实习并返校。
2.2016届毕业生返校后1周内,应按照实习报告撰写的要求,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实习报告。
3.请2016届各位毕业生于4月1日前向论文指导教师提交实习手册、实习报告、2万字符英文翻译资料(中文、英文)。
4.请各位论文指导教师在4月15日前按要求认真审阅学生资料,测试外文翻译水平,并评定学生毕业实习成绩。
5.请各位论文指导教师按照附件格式录入相关数据,并于4月17日前通过会计学院主页的【网络办公系统】→【任务管理】→【我的任务】→【2016届毕业生实习成绩提交】上传所指导的全部毕业生实习成绩统计表。(各位指导教师一定要按照数据格式要求提交,尤其是行政班级和学号,不要简单复制。)
6.请教学秘书在4月27日前将毕业生实习成绩录入教学管理系统。
三、2016届毕业论文的时间节点约定
1.初稿提交时间:2016年3月28日前。未按时按质提交者,毕业论文最终成绩降等。
2.第二稿提交时间:2016年4月15日前。未按时按质提交者,毕业论文最终成绩降等。
3.第三稿提交时间:2016年5月4日前。未按时按质提交者,毕业论文最终成绩降等。
初稿、第二稿未按时按质提交者,取消毕业论文答辩。
4.毕业论文提前检测:2016年5月10日前,各位指导教师通过学校网络教学平台论文检测系统进行初步查重检测。预查重未通过者由导师指导学生修改论文。
5.毕业论文正稿提交时间:2016年5月18日前学生向指导教师提交毕业论文正稿,指导教师通过OA系统提交毕业论文电子稿。
6.毕业论文查重检测时间:2016年5月18日至5月22日。
7.毕业论文抽检时间:2016年5月23日至5月25日,会计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对毕业论文质量进行抽检,凡抽检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答辩。
8.毕业论文答辩时间:5月26日至6月3日。
以上时间约定和处理,学院将定期组织抽查。
凡查重检测未达到学位论文要求的,或答辩前论文质量抽检认定不合格的,直接取消学生毕业论文的当年答辩资格。指导教师教学工作量也将相应核减。
附件 毕业论文实习成绩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