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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5-03-05 00:00   审核人:   (点击: )

    一、开题报告的提交

    按原工作安排,2015届毕业生应于2014年12月20日前提交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请各位指导教师认真审、签开题报告,于2015年3月9日前向教研室主任提交纸制开题报告,并通过会计学院OA驱动系统提交电子版开题报告压缩文件(每份开题报告的文件名为:学号+姓名+论文题目)。

    2015年3月20日前各教研室主任负责审核、退回、复审(实行完全责任制)。

    2015年3月25日前各教研室主任汇总提交开题报告到教学秘书办公室。

    二、2015届毕业论文的时间节点约定

    1.初稿提交时间:2015年3月9日前。未按时按质提交者,毕业论文最终成绩扣20分。

    2.第二稿提交时间:2015年4月6日前。未按时按质提交者,毕业论文最终成绩扣20分。

    3.第三稿提交时间:2015年5月4日前。未按时按质提交者,毕业论文最终成绩扣20分。

    初稿、第二稿未按时按质提交者,取消毕业论文答辩。

    4.毕业论文正稿提交时间:2014年5月18日前学生向指导教师提交毕业论文正稿,指导教师通过OA系统提交毕业论文电子稿。

    5.毕业论文检测时间:5月18日至5月22日。

    6.毕业论文答辩时间:6月1日至6月5日。

    以上时间约定和处理,学院将定期组织抽查。

    为了保证毕业论文质量,2015届毕业论文将全部进行检测。凡检测不符合学位论文要求的或检测作弊的,直接取消学生毕业论文的当年答辩资格。本科毕业论文检测“不符合要求的”或“检测作弊的”,将核减指导教师教学工作量。

    三、相关资料的提供

    毕业实习及论文相关规定规范”于以前年度同期已上传会计学院OA“科研资料共享”,具体内容包括:毕业实习内容及其相关要求、外文资料译文及实习报告体例规范、毕业论文初稿撰写体例规范、毕业论文正稿撰写体例规范。请各位指导教师下载阅读并转发给所指导的各位毕业学生。

                                                                  会计学院

                                                               2015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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