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教学改革,推进教学研究,不断提高会计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和水平,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教师致力于本科教学建设和教学研究,表彰在本科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特制定《郑州航院会计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讨论稿)》(见附件)。
请各位教师认真阅读《郑州航院会计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讨论稿)》,在9月5日前将意见反馈到yang3132@126.com。
会计学院
2014年8月27日
附件:会计学院教学奖励制度(讨论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