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专业教学质量,加强教师与学生的知识交流,特制定会计学院教师教学的定时定点的面对面的辅导答疑规定如下:
1.任课教师在“授课期间”每2周安排1次(2小时)固定地点、固定时间的面对面的辅导答疑;地点最好选择教研室,答疑时间必须为学生无课的时间。
2.每学期第1周任课教师填列辅导答疑卡片(见附件1),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教研室主任;教研室主任编制汇总表(见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教学副院长。
3.所有理论教学均应按要求安排辅导答疑,填列此表和辅导答疑记录册;公选课、实践课任课教师不用安排辅导答疑,无需填列此表。
4.教师每次答疑完毕,必须有证明人签字。在上班时间安排的答疑,由任一坐班教师签字证明;在非上班时间安排的答疑,由学生签字证明。
5.任课教师于第17周周五前向教学秘书提交“教师授课辅导答疑记录册”。
6.本规定在2013-2014-2学期,从国际会计教研室教师开始试行。
会计学院
2014年3月17日
附件1:教师辅导答疑卡片.doc
附件2:辅导答疑汇总统计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