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选派博士服务团到基层挂职服务锻炼工作的通知》(豫人才办〔2018〕4号)要求,现就做好省博士服务团成员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范围和规模
坚持“按需选派、双向选择”,优先满足贫困地区需要的原则,2018年博士服务团成员主要从省直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和省管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选派。选派规模,根据各地需求、挂职人选推荐和意向性对接情况确定,原则上为38个国定贫困县(含已摘帽县)、15个省定贫困县至少各选派1名。
二、人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
2、作风扎实,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具有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3年以上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对国定、省定贫困县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挂职岗位和期限
挂职岗位由接收单位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出,重点向产业集聚区、基层企事业单位等一线倾斜,一般不在行政机关挂职。
挂职服务锻炼期限为1年。挂职期满后,原则上不再延长。如工作确有需要,可由派入单位和派出单位协商采取其他方式继续合作。
四、工作待遇
博士服务团成员挂职服务锻炼期间,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是中共党员的,按有关规定转移组织关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学校各项待遇不变,保留其原工作岗位,在干部使用、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方面与学校同级同类人员一样对待。挂职服务锻炼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德才表现、服务锻炼业绩,作为干部选拔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挂职服务锻炼期满,仍回原部门工作。
请有意参加博士服务团的老师填写《河南省博士服务团人选推荐表》(见附件2),6月24日前交给侯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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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8年博士服务团人选需求情况汇总表.xls】已下载8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