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大数据和信息技术革命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加强我院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我院决定启动“大学生商业大数据智能处理中心”暨科研助理培养计划,旨在搜集整理适用于商科学术研究的自有数据库,为学生提供一个适应技术革命挑战的成长平台,提高我院互动性科研育人和创新性实践育人水平。“大学生商业大数据智能处理中心”全体成员同时担任学院的科研助理,为有创新精神和学术追求的学生提供学术性成长平台,并为相关教师提供数据搜集和分析服务。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活动简介
“大学生商业大数据智能处理中心”设中心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设办公室、数据搜集部、数据分析部、实践策划部、理论培训部五个部门,相关负责人均由学生担任,运作机制和相关待遇参考“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学习研究会”等社团组织标准。此次活动以往届选聘科研助理为基础,借鉴往年培训经验,传承并扩展往年的培训内容,包括:常见数据库介绍、数据管理、商业智能分析、网络爬虫、SPSS软件应用、DEA软件(EMS)应用、回归分析与STATA运用、管理类案例研究方法、学术论文写作规范与技巧等主题。所有活动在指导老师帮助下,通过专业的培训和训练,在提供个人学术素养和数据搜集、分析能力基础上,协助指导老师完成相关科研工作,提高我院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活动的层次和水平。
本次“大学生商业大数据智能处理中心”暨科研助理培养计划遵循公开招聘原则,学生自愿报名,通过至少两轮面试等前期考核,通过考核的学生将获聘6165金沙总站“大学生商业大数据智能处理中心”会员,并担任相关老师的科研助理。
二、活动对象
计划招募有学术志向或考研计划的2018、2019、2020级本科生20-30名。
三、培养机制和奖励机制
对于通过考核、履行会员职责的学生,本会将提供以下培养办法。
(一)培养机制
1.学院会定期聘请校内外专家学者对会员进行数据搜集、数据分析、管理学科研究方法、学术论文写作规范等方面的培训。
2.对于特别优秀会员,将由学院选派参加国内名校主办的学术会议和研究方法进修班。
3.其他符合学院规定的外出交流学习机会和访学机会。
(二)奖励机制
1.对于任期满一年并通过考核的会员,参考相关标准给予德育量化积分激励。其中中心主任20分/年、副主任15分/年,各部门正职负责人12分/年、副职10分/年,其他成员8分/年。
2.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会员颁发院级荣誉证书及物质奖励。
3.对积极转化科研成果,积极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学科竞赛和科研项目的成员给予特别奖励。
4.对积极发表学术论文(含学生独著、合著或与指导老师合著)的学生予以特别奖励。
5.其他符合学院规定的奖励。
四、会员职责
(一)根据学院对中心的总体规划,认真完成数据搜集、数据分析等各项常规工作。
(二)积极配合科研指导教师,按要求及时、认真完成科研课题的调研、实验等相关工作。
(三)积极转化科研成果,积极发表学术论文、积极参加各类学术竞赛。
(四)认真协助指导教师定期整理工作资料文档和工作汇总。
(五)协助团队课题组的实验室管理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六)定期配合我院对会员的考核工作
五、参与方式
(一)报名要求
1.起止日期:2021年3月10日—14日
2.报名方式:
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以班级为单位于3月14日之前,发送至创新实践部邮箱:sxychuangshi@163.com
3.报名要求:
(1)在校期间成绩优异,无违法乱纪行为,无不良嗜好。
(2)有团队合作意识,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office等常用办公软件。
(3)应聘人员需如实填报个人资料,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4)具备一定数据素养和学术潜质的学生优先。
(二)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待定
2.面试方式:
(1)第一轮面试:由我院在商业数据处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研究生组成评委考察团,对面试者进行数据素养考察。
(2)第二轮面试:由我院教师组成导师团,对进入第二轮面试的学生进行意愿、学术潜质考察等方面的考察。
六、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1.教师考核:根据会员担任科研助理实际工作情况,由指导老师给予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的评价;
2.学年考核:根据会员实际工作情况、指导教师评价以及获得科研奖励、论文发表情况、参加学科竞赛等情况进行。
(二)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若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继续进行会员工作;若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将中止会员资格。
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大学生相关科研项目立项或参加省级及以上(含省级)相关比赛获奖者,考核等级直接评定为“优秀”;原则上没有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大学生相关科研项目立项或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相关比赛获奖者,考核等次不予认定为“优秀”。
七、中止培养
会员在一年之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将取消助理资格:
(一)因各种原因受到学校或学院处分;
(二)必修课一门及以上考试不及格或选修课2门及以上考试不及格;
(三)不能适应工作者;
(四)其他如不服从老师的工作安排,犯严重错误;会员本人或老师提出中止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