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修订)》(校教字〔2021〕105号)和《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6165金沙总站对2021-2022学年承担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进行了综合评价。经过各系部评审推荐,学院审查,教学质量评价结果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教学办公室侯冠军反映,联系电话:61912020。
附件:6165金沙总站2021-2022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