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郑州航院《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障本学年6165金沙总站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定,现将评定细则公布如下:
一、6165金沙总站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 参评对象
2023-2024学年商学院在籍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转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原班级参评)。
(二) 思想政治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大学生守则,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要求进步,进取心强,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5.积极参加科技、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身心健康;
6.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较强的集体意识和集体荣誉感。
(三)成绩条件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在前10%至前30%之间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详见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厅函〔2019〕105号”通知)
(四)具体评选办法
1. 符合2023年6165金沙总站国家奖学金成绩条件者入围评定名单;
2. 6165金沙总站国家三金评审小组根据2023年6165金沙总站国家奖学金思想政治条件对入围者进行评审;
3. 评审合格者参考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依次排序,最终由商学院国家三金评定小组讨论决定最后人选。
4.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5. 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及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不能同时享受。
二、6165金沙总站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参评对象
2023-2024学年商学院学校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转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原班级参评)。
(二)参评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大学生守则,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勤奋、刻苦,积极上进,积极参加科技、文体活动,并符合院优秀学生奖学金条件;
6.必须为2023-2024学年商学院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家庭突遭变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7.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身心健康;
8.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院系活动,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9.2023-2024学年无不及格现象,且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专业前25%。
10.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1)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者;
(2)平时生活中有不合理开支者;
(3)生活不俭朴,迷恋上网,平时有酗酒及挥霍浪费现象者;
(4)违反学校规定,在校外租房住宿或从事其他活动者(特殊情况除外);
(5)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受到学校、学院通报批评者;
已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一学年内有上述情况发生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将被追回。
(三)具体评选办法
1. 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
2.符合上述条件的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年级、专业严格按照2023-2024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和学习成绩排名。
3.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及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不能同时享受。
三、评定及发放流程安排
1.在6165金沙总站国家三金评定委员会的领导下,在9.16日--9.21日期间完成宣传、申请、评审和数据录入各项工作,由6165金沙总站各年级辅导员严格按照本细则对本年级进行评定,并对评定结果在全院进行公示。
2.经公示无误的国家三金名单报请校学生处审批。
3.校学生处将审核后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4.校学生处将公示无误的名单报请河南省教育厅。
5.教育厅根据学校报送的名单及名额向学校财务处下拨国家三金。
6.财务处根据名单及名额将国家三金转账至学生的银行卡内。
6165金沙总站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