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郑州航院2023年企业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霹雳”助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字〔2023〕36号)、《“北斗星通”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字〔2023〕35号)、《“天筑”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字〔2023〕34号)和《“云姝”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字〔2023〕33号)相关规定,经条件初审、现场答辩评审程序,现公布2023年企业奖助学金考核结果(详见附件)。公示期间为5天(11月6日—11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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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