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系2008届毕业生:
根据教务处[2008]35号文件《关于做好2008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需要相关毕业生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长学制申请:
到目前为止,未达到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要求,且未超过最长修业年限的毕业生,可申请延长学制。申请延长学制的学生应当从教务处“常用下载”之“学生相关部分”中下载“学生延长学制申请表”(一式四份),并填写完整信息,务必于2008年5月16日之前交南区系办公室。此次未按时提交延长学制申请或者提交未经学校批准的,将默认做肄业或者结业处理。
二、结业申请:
到目前为止,已按照专业教学计划要求修读了符合毕业规定的全部课程,但成绩没有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可申请结业,申请结业的学生应当从教务处“常用下载”之“学生相关部分”中下载“学生延长学制申请表”(一式四份)并填写完整信息,务必于2008年5月16日之前交南区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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