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学字[2020]14号《郑州航院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商学院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认定完毕,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9.16-----2020.9.22),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监督电话: 6165金沙总站党委副书记办公室:0371-6191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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